乘坐邮轮离开日本时忘记办理海关确认,90天内再次入境还能退税吗?
说明:日本的事后退税式免税制度(先支付含税价格,海关确认后再退款)将于2026年11月1日开始。至2026年10月31日,现行免税制度(收银台直接按不含税价格购买)仍继续适用。除特别注明外,以下回答说明的是2026年11月1日起的制度。
原则上,如果在离境时没有完成规定的海关确认,仅仅再次入境日本并不能保证对上次的免税购物获得退款。购买后90天的期限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补办错过的离境手续。
境外出发或结束的邮轮:应在日本境内最后一个停靠港,在交运行李前使用指定电子终端办理海关确认。仅登记退款方式并不等于完成手续。
日本出发并返回日本的“飞行+邮轮”特例:对于先乘邮轮短暂前往境外港口、随后返回日本并最终从日本机场离境的符合条件行程,可以在最终离境机场办理海关确认;邮轮暂时离境时无需办理。
如在境外发着邮轮的日本最后停靠港漏办确认,无法追溯补办当次离境的手续。官方公开资料未明确覆盖所有之后再次入境的情况,请勿自行认定可以退税,应向海关、购物商店和退税服务商说明行程、购买日期及记录状态后确认。海关结果一旦确定为“不予免税”,不能更改。
本页面提供一般信息。手续和规定可能变更,也可能因店铺、退税服务商、机场或港口而异。请确认最新官方说明,个别购物和退款问题请咨询店铺或退税服务商。
参考:日本观光厅:旅客版退税制度常见问题;日本国税厅:退税制度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