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1月1日起免税制度有哪些变化?新旧制度区别对比
日本免税制度新旧对比表(2026年11月1日修订)
① 购买·退税流程
| 对比项目 | 旧免税制度(至10/31) | 退税方式(11/1起) |
|---|---|---|
| 店内支付价格 | 不含税价格(免除消费税) | 含税价格(含消费税支付) |
| 消费税退还 | 购买时免除。也有在免税柜台购买后退还的情况 | 出境时经海关确认后退还 |
| 登记退款方式 | 原则上不需要 | 按照免税店等的指引登记所需退款信息 |
| 出境·带出期限 | 无新制度的90天期限 | 需在购买日次日起90天内接受海关确认 |
| 海关确认的地点·时机 | 原则上在安检后的海关确认。托运的免税品在托运前确认 | 在安检前的一般区域、向航空公司托运行李前确认 |
| 海关确认的结果 | 未将免税品带出境时,原则上征收消费税 | 未能接受海关确认时不予退税 |
关于海关确认地点,大阪海关的资料中也整理了新旧区别。
② 商品·包装规则
| 对比项目 | 旧免税制度(至10/31) | 退税方式(11/1起) |
|---|---|---|
| 物品分类 | 分为一般物品和消耗品 | 取消分类 |
| 免税购买最低金额 | 原则上每类不含税5,000日元以上 | 不分类,不含税5,000日元以上 |
| 消耗品购买上限 | 同一店铺每天不含税50万日元以下 | 取消上限 |
| 消耗品特殊包装 | 需要指定的特殊包装 | 取消特殊包装要求 |
| 购买物品的用途限制 | 限于日常生活使用的物品 | 取消用途要求。但出境时可带出的数量等有限制 |
| 不属于免税对象的商品 | 金·铂金锭、明显用于经营或销售的商品等 | 金·铂金锭、金币·铂金币、消费税非课税物品等 |
| 高额商品(不含税单价100万日元以上) | 发送一般购买记录信息 | 必须设定商品详细信息(品牌名·型号·序列号等) |
③ 店铺·制度·会计
| 对比项目 | 旧免税制度(至10/31) | 退税方式(11/1起) |
|---|---|---|
| 免税店类型 | 一般型·手续委托型·自动售货机型 | 统一为一般型(自动售货机型保留) |
| 委托免税手续柜台 | 原则上在特定商业设施内等委托 | 特定商业设施外也可委托。但需在销售当日办理手续 |
| 日本人临时回国者的确认文件 | 护照及在留证明或户籍附票复印件 | 除以往文件外,记载国外迁出的个人编号卡(My Number卡)也可使用 |
| 购买记录信息的发送 | 发送至国税厅系统 | 仍需发送 |
| 会计·财务处理 | 作为免税销售处理 | 销售时作为课税销售,取得并保存海关确认信息后转为免税销售 |
| 另行寄送(旅客本人通过EMS等寄往海外) | 特例已于2025年3月31日废止 | 仍无特例 |
| 店铺直邮制度 | 在一定条件下依据消费税法第8条免税 | 依据消费税法第7条出口免税处理。无需一般免税销售手续及提供购买记录信息 |
参考资料·出处
本页根据国税厅及观光厅公布的资料,整理了2026年11月1日起消费税免税制度的主要变更点。
※本页是根据公开资料独立编辑的参考信息。具体适用条件及最新规定,请确认国税厅·观光厅的官方信息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