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. 在日本使用了免税购买的商品

说明:日本的事后退税式免税制度(先支付含税价格,海关确认后再退款)将于2026年11月1日开始。至2026年10月31日,现行免税制度(收银台直接按不含税价格购买)仍继续适用。除特别注明外,以下回答说明的是2026年11月1日起的制度。

在日本国内消费的商品不属于免税对象。

如果在日本国内消费(使用)了食品、饮料、化妆品等“消耗品”,离境时将无法获得消费税退款。

免税手续以“每张收据”为单位办理。

同一张收据中的商品,只要有1件在国内消费掉而不在手边,该收据上的其他伴手礼也将一并“全部无法退款”。

👉 建议在收银台将停留期间要用的东西(零食、饮料等)和要带回去的伴手礼分开结账。

衣服、家电等即使在日本国内使用,也属于免税对象。

衣服、鞋子、包、家电等,即使在停留期间穿用过,只要离境时由本人携带出境,就可以获得退款。

※ 为了便于确认商品,请保留价签或能看出型号的物品,不要丢弃。

本页面是基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日本事后退税方式免税制度的一般参考信息。具体手续和规则可能因店铺、退税服务商、机场或港口而异,也可能发生变更。请向日本政府或购物的店铺确认最新信息。